囧--文字

看老狼、叶蓓、朴树的校园音乐会

--Nicky:2000年11月12日

老狼叶蓓朴树到广州来了,在华工演一场。

几经周折,还是弄不到票,据说都给学生会的家伙瓜分了,而我们这些社会青年更是无从下手。

幸而找到旧同事,原来旧公司竟是演唱会的赞助商,她说,不就是两张票嘛,公

司里有的是,都没人愿意去看呢。

原定七点半的音乐会,八点钟才开场。我们的位置竟然是最前面的“嘉宾席”,周围的都是漠然的中年人或学生干部模样的人,学生都在后排。估算了一下,这些学生在当年校园民谣最火的94年,还是初中生吧?他们应该不会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当年的那种情怀。 先是一支暖场乐队,主唱长的很象谢霆锋,偶像极了,还很善于装成羞涩的样子,前途看来不可估量。

然后今年百事音乐节的第一名--一高三女生出场了,把两首英文歌唱得回肠荡气。连身边听歌最“刁”的朋友都说,哗,了得!

当叶蓓穿着一身极其随意甚至有点没有品味的红袖衣牛仔裤挺着略胖的身材出场时,我为之一惊:这就是“白衣飘飘的年代”的叶蓓吗?唱片里长得比真人漂亮、有味多了。

这个叶蓓也真的可爱,嗓子一开腔,就把我带进了校园情怀。蒲公英、纯真年代、白衣飘飘的年代,还清唱了一首新歌,颇为敬业。我突然有了想写一首诗的冲动。嘿嘿,没有这首歌的名字更能代表当年文学青年的心态了:白衣飘飘的年代。 朴树据说失声了,但还是抱着木吉它唱了白桦林与那些花儿,哑哑的嗓声反而更显得磁性。当中一些小女生开始尖叫。朴树走时,主持人留住他,对观众说一句话吧。朴树说,不知道说什么好,鞠个躬吧。真是坦诚得可爱!

老狼终于出场了。我喜欢的一个声音,代表着一个校园民谣时代的歌手(如果说音乐人,那一定是高晓松)出场了。还是那首同桌的你,但唱得比看“同一首歌”时好多了。老狼的嗓子依旧,脸上的痘痘依旧,不白的牙齿依旧,随意的衣服依旧。 观众陆续前涌,在唱“美人”的时候,一个冲动的家伙还冲上台去跟老狼照相,给保安抓下去。还有人把烟扔上去,老狼好象犹豫一会,还是抽了,在台上抽了。台下一片哗然与掌声。

最后一首恋恋风尘后,我终于喊了起来:跟叶蓓唱那首《青春无悔》!可是老狼当然听不到。我们也各自散去。

我喜欢这些歌手,喜欢那些歌,不会太红,却有一种真的情怀。我们不应该为他们疯狂,他们只应该为少数人喜欢。只不过,那些歌让我们在这个绝望的物欲的俗世里,保留着一种叫纯真的东西,即使这种纯真也许也只是商业化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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