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文字

瞬间决定永恒

--Nicky:1999年12月

小岚是我唯一有过的女友,我们于1997年9月分手,从此同在一个城市里,却恍若相隔天涯,老死不相往来。

(一)

回想起我们的相识,有典型"一见钟情"的色彩。当时我刚参加工作,在一个著名的外企做管理培圳生,自以为所谓的事业正在顺利展开,思想里却还残留着浓浓的学生情怀。那时小岚还在大学读书,算是我师妹。我们认识于微凉的深秋的夜晚,几乎在相见的一瞬间我就认定,这是最让我心动的女孩,我肯定小岚当时和我一样,对我很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于是当晚就象很多俗套的电影一样:我失眠了。后来我们又陆续编些借口见了几面,排除了一些小障碍,97年3月28日开始进入了如痴如醉的恋爱。

小岚在学校是个红人,有不少优秀男孩都为她倾倒,而我却好象毫不费劲就得到了她,据说对此后来她的许多同学似乎有点耿耿于怀。但没关系,我们在一起的快乐与默契,我认为足以打败小岚偶尔流露出来的惶惑与世俗的势力眼光。那时我可不象个工作的或是高年级的男生那样,喜欢向纯情女生老气横秋地卖弄世故,我只是热爱幻想,热爱音乐与足球,但事实上,我的双脚从来也不曾离开过现实的土壤。我幻想着我与小岚的组合会在将来无往不利。

我还有意无意地把我们的交往塑造成这么一种情形:我是一个物质上一无所有,生活上一塌胡涂,但还算有点小才气的落泊青年,而小岚是一个美丽纯情、知书识礼,而且有良好家境的性情女子,故事的发展是这位性情女子排除各种来自家庭与社会的干扰,勇敢地爱上了这位落泊青年。那时我看不起许多沉不住气的男人,他们喜欢在心仪的女人面前迫不急待的证明自己。我想一个男人的优点是慢慢给发现的,我要让小岚能享受到不断的意外的惊喜,因为来日方长----在我们拥抱得最热烈的时候,小岚张开迷迷朦朦的眼睛动情地问:"你想占有我吗?"我还要故作不解风情:"什么叫做占有……哦,来日方长嘛……

在这里我不愿去描述交往时的种种快乐与激情,那会让我无法继续写下这篇文字而沉浸于怀念;我一直以为我与小岚之间存在一种与生俱来的心灵上的默契与共鸣,是天作之合,是爱情金字塔的感觉顶点,是无数痴男怨女们一生梦寐以求的至高境界,所以爱情不是通过甜蜜的语言,不是矫情地互赠礼品,不是极力表现你在这个社会中的实力或潜力,而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个单词,甚至一个抓痒棒----它看似漫不经心却又最恰到好处地触摸着你最需要的位置,让你感觉无比舒坦与心旷神怡!小岚不止一次地说过,只有跟我在一起,她才会感觉到自己象个小女人,想为我做菜洗衣清洁卫生。我一直以为,这是我曾听过的最伟大的评语。

在我们短暂的五个月的交往里,中间还约定一个月不见面,既是为了让小岚能不受干扰地迎接期末考试,也是为了证明我们的交往不是头脑发热,而是经得起理性的考验的。为了不违背约定,我们都把爱转化为努力地学习与工作,而当时写的每一封信都写满了对对方热辣辣的思念。终于相聚时,我们紧紧拥抱,我以为从此不会分开。

然后是小岚的暑假,我们见面少了,小岚经常说要呆家里陪父母。我表示理解。在8月小岚又向我暗示过父母可能反对的信息,我认为这是每一对情侣都要面对的小打小闹的障碍而已,所以即使有些无奈与恐慌,潜意识里却从来不相信小岚会真的离我而去。我至今仍不知道,就是在这样彼此放飞的日子,小岚身边是不是发生了很多事情,在经历了数夜辗转难眠的困惑与彷徨之后,小岚下了决心。一场悲剧要上演,我还在做着美梦。

终于9月到了,可恶的暑假结束了,我下班后打算去找小岚。可是回到租住的房子里,发现房间里跟平常不一样。小岚把我送她的东西全部归还了我,还拿回了原本属于她的东西,甚至在几本书上我们一起写下的名字,都把她的部分的涂掉了。瞬间我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后来再见到小岚时,得到的分手的理由如下,有理有据,思路清晰,斩钉截铁:

其实你并不真正了解我,我从小在广州长大,是个很现实的人……我们是生活在两个不同世界里的人。(?)

我的父母会不喜欢你(还没见过面呢),我的朋友也没有一个人支持我跟你在一起(不知这些小女孩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当然,这并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我自己。

我选择离开你不是因为你没钱(!),也不是因为你是外地人(?),而是你不够成熟,不能给我安全感(从此我认为安全感就是故作深沉或买弄世故)。我需要的是能够包容我的人(有谁能比我更能包容你?)。

我们最初的好感只是因为异性相吸(天啊!)以前的男友追了我6年我都能放下,而我们才交往多久?半年不到,不可能有多深的感情,现在退出还来得及。

今天我希望是最后一次见到你,你永远别再找我了,我也绝对不会再找你。

……

我象一个十年磨一剑,欲冲击世界纪录的长跑选手,正当遥遥领先快到终点准备夺标时,组委会突然以莫须有的借口将我逐出赛场。

这就是关于我与小岚突如其来,却嘎然而止的爱情。

(二)

小岚对我究竟有多重要,是后来才知道的。

在后来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的工作开始一塌胡涂,几次面临遭辞退的边缘;生活上也真的开始混乱不堪,对以前觉得乐在其中的洗衣做饭清洁养鱼等琐事再提不起兴趣;我害怕一个人呆房子里触景生情,于是便养成了到朋友家蹭饭蹭住的恶习;我平常一直翻的英语书,开始沾染灰尘;我再写不出软绵绵的情歌,而只剩下匠气十足的市场报告;我不敢给家里要恋爱的妹妹提供任何曾自以为是的主意,因为我已一败涂地;我认为广州女孩的特点是,从跟你说第一句话开始,她就在盘算:这家伙将来会不会发;我认为一位女孩开始体现出对恋爱的彷徨时,她的同性朋友多半会一边啃瓜子一边劝告她:"飞了他吧!";我无意识地把所有的记忆分成两半,而分界线就是小岚离开我的那一天:1997年9月2日;我能回忆起跟小岚有关的所有日期符号,以及我们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当又一年的秋风扫去地上的落叶,我的头顶终于成为"地中海"。

从分手的第二个年头也就是1999年起,我开始了跳糟,一年内换了三个公司,境遇并不见明显改观,我坚信仍然能积极认真乐观地对待工作,但小岚离去了,我的运气好象也被带走了;我开始了频繁地出差,所以常常不知道明天会在哪个城市度过;因共住的朋友纷纷倦鸟筑巢,双飞双宿,于是我又开始了搬家生涯,一年内搬了四次,成为了解广州租房行情的专家----看来在没找到女主人之前,我是无法济身有房阶层行列的,尽管内心对房子与安逸的生活有无穷的向往与憧憬。

我的身边再没有瞬间让我眼前一亮的女孩出现,似乎出现细水长流、水到渠成情形的可能性也极微。

又目睹许多终日吵闹的情侣们一次次濒邻死亡的边缘却总能峰回路转,起死回生,最终划向幸福的彼岸,而我与小岚当初有的只是默契与甜蜜,从来没有过争吵与误会,但现在却注定不再有任何机会,因为我的对手正是小岚。

我想小岚身上最吸引我最让我着迷的地方就是她的坚定,即使这种坚定常常让我肝肠寸断、支离破碎。我曾用不同的方式继续试探过小岚。

刚分手时,我好心的朋友试图帮我们挽回,于是去找她。据说当时她上下打量着我那朋友说:你是来做说客的吧?你想想,他没钱没房,工作不稳定,难道我就真的跟他陪着那把破吉他过一辈子?

97年底,我因小病而住院作手术,好心的朋友转告她,希望她能去看看我。据说当时她的回答是:跟他说,就让他死了这条心吧。
98年春节,我想向小岚表达美好的新年祝愿,可她一听到我的"你好"就把电话挂了。

我曾给还在学校的她写过几封不知所云的信,据说她收到后看也不看就一把火烧掉了。

在我出差到如诗如画的异地城市时,我还照着她家的地址给她寄信,抒发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试图唤回她对浪漫的回忆。但终是音讯全无。

最近一次,99年8月22日,星期六,我乘着夏天清晨最明媚的阳光,幻想着已事隔两年,年少气盛已不属于我们;我们即使不再是情侣,也应该一笑泯恩仇。于是志在必得地拨通她家电话。电话有人接了,然后传来小岚的用粤语说出来的声音:"喂,谁呀?什么事---神经病!"

97年9月以前的小岚是甜甜的笑容,痴痴的话语;97年9月以后的小岚是我所不能了解的最陌生的面孔。

我知道,小岚的目的是要让我知难而退,但无论如何,我仍毫不怀疑,小岚是个善良、至情至性的,比这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忠于家人、忠于朋友、忠于自已的,我爱得无怨无悔的女孩。

(三)

我在无数个夜晚无数次尝试分别以当局者与旁观者、哲人与俗人、感性与理性的角色去分析造成我们目前状况的真实原因,好象是明白万分,又好象是不知其解。爱情结束了,我不知道刽子手是谁。是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是小岚,还是我本身。

也许我自以为很了解的小岚其实了解到的只是超脱现实之外的她,对于她作为女子在现实中受到过的种种压力与困惑,我竟不可救药地粗心忽略了;我按照过于理想化的模式营造出我自以为超凡脱俗的爱情气氛,而其实脱离了世俗的爱情根本不存在或是不堪一击。

也许我们的相识来于瞬间炫目的火花,我们的相恋也来于小岚瞬间的冲动,最后我们的分手也只是因为:在某一瞬间,小岚感受到的阻力突然超过了相恋能带给她的激情与快乐,在那一瞬间,小岚最需要我表现出"安全感"的时候,我却不合时宜地继续着天真与幻想,因此马上做出分手的选择,并且永不回头。于是我们老死不相往来便成了永恒,我的缺憾与飘来飘去的生活状态也成了永恒。

瞬间决定永恒。

这是97年5月1日小岚掩护我偷偷溜进她宿舍,喝她为我煮的糖水时,小岚对我说过的一句话。

当时小岚用小刀在削一只苹果。我呆呆地看着她。苹果削完了,她递给我,我接过来。突然,小岚脸色一沉,用水果刀对着我的胸口,命令我不许动。小岚把水果刀慢慢由我的胸口划到喉咙,我没有丝毫的害怕,因为我知道,死在小岚手里也是幸福的。

然后我看着小岚的泪一颗颗慢慢滑下来;接着,我听到小岚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

……

“我们将来,有一天会分手吗?”小岚那晚这样问我。

“不会,”我总是显得漫不经心。“当然我们将来避免不了误会,但那只是瞬间的。”我那时充满理性。

“但有时候,瞬间就是永恒。”小岚最后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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